兵团政务网 无障碍浏览
首页/合格标准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16年10月26日信息来源:考试信息网编辑:兵团考试网
【字体:    打印本页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应用技术科目合格标准为50分,其余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满分75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