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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19年08月26日信息来源:考试信息网编辑: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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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工程;②土木工程;③水利水电工程;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工程;③工程力学。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相近专业:①船舶与海洋工程;②水利水电工程;③土木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①水利水电工程;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③农业水利工程;④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相近专业:①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②船舶与海洋工程;③土木工程;④工程力学;⑤交通工程;⑥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⑦机械设计制及其自动化;⑧给水排水工程;⑨热能与动力工程;⑩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相近专业:①自动化;②电子信息工程;③通信工程;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暖通空调

本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相近专业:①国防工程内部环境与设备;②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③环境工程;④安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给水排水

本专业:给水排水工程。

相近专业:环境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动力

本专业:①热能与动力工程;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③化学工程与工艺;④食品科学与工程。

相近专业:①飞行器设计与工程;②飞行器动力工程;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④油气贮运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本专业:①环境工程;②环境科学;③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④农业资源与环境;⑤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相近专业:①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②给水排水工程;③热能与动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与水资源工程;⑥化学工程与工艺;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8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18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2018

专科毕业

1

2017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8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18

专科毕业

1

2017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

2017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类人员

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

2015

6

1991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

2015

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

2014

8

1989

专科毕业

6

2013

9

1988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

2014

8

1989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

2013

9

1988

专科毕业

7

2012

10

1987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

2011

12

1985

注:表中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桥梁与隧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2

2017

普通大专毕业

3

2016

成人大专毕业

4

2015

普通中专毕业

6

2013

成人中专毕业

7

2012

相近专业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

2015

普通大专毕业

6

2013

成人大专毕业

7

2012

普通中专毕业

9

2010

成人中专毕业

10

2009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









十一.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1412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参照《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专业划分

新专业名称

旧专业名称

本专业

土木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工程管理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公路工程

道路工程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

公路与桥梁

桥梁与隧道

公路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

市政工程

机场工程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

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森林道路与桥梁工程

森林采伐与运输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结构工程

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公路项目管理

公路工程管理

城镇建设

道路工程测量

交通规划

建筑工程

工业与民用建筑

相近专业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地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森林工程

风景园林

城乡规划

农业水利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测绘工程

勘查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务工程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海洋工程与技术

交通管理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

港口水工建筑

航道(或整治)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军港建筑工程

水道与港口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海岸与海洋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

资源勘察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工建筑力学

水利水电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工程测量

地质工程

工程力学

工程监理

城市规划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2、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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