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启动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19个岗位3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本次招聘按照岗位要求规定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此次招聘面向高校招聘符合条件的2024、2025、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为此次招聘公告发布的官方平台,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c.edu.cn)为此次招聘后续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招聘范围
全国高等院校38周岁及以下的2024、2025、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198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成立招聘小组赴疆内外部分高等院校现场宣传,同步在其他高等院校的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7日10:00至5月14日19:00。
2.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3:00、16:00—19:30)。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3800096631@qq.com(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代码):
①报名表word版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以及毕业生推荐表。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公告附件4)。
④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⑤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见公告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至5月15日12:00。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6年5月14日19:00前邮箱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五)岗位核消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进行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笔试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超过1:10的须进行笔试环节。
1.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核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笔试成绩当场公布。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七)面试
须笔试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无须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实际情况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核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形式:结构化问答+试讲
面试时长共15分钟,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10分钟。
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自行选择并准备PPT。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问答占40%,试讲占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九)体检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报考人员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报考人员。体检环节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报考人员。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学院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治上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学院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十二)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岗位名称、招录岗位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试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自签订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学院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六、招聘有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各高校官网。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3.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1.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