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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6年04月28日    信息来源:    编辑: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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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

为切实保障第十三师新星市职业教育发展需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新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坐落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占地面积2000亩,规划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以满足16000人的办学规模。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综合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餐厅等功能齐全,学习生活条件完善、出行生活便利。学院立足区域和十三师新星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动适应社会需求,紧紧围绕师市“3+3+4”总体产业布局,以“产”定位,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目前已开设专业17个。到“十五五”规划末期,学院将建成十大专业群,专业设置超过32个,在校生规模超过10000人,专业建设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服务地方经济更加有力。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计18个岗位39人,工作地点为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对象

2024、2025、2026 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年龄要求;以本次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为年龄计算基准日,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4月28日(含)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新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zyjsxy.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请考生注意关注自行查询。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20:0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https://btksfw.cptae.com/tip/

3.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网上报名窗口,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图片格式扫描,2026年应届非在职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正常毕业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打印,提供图片格式电子扫描件)。

(2)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文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及办理程序。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如普通话证书等(图片格式电子扫描件)。

4.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务必认真研读岗位条件,结合自身条件合理报考,杜绝错报、误报。

5.考试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填写的内容及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自公告发布至2026年5月16日20:00。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6年5月15日20: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审核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或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须进行笔试+面试(试讲课),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 40%,面试(试讲课)成绩占总成绩 6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10:1 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10:1 的,须先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 1:10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仅作为筛选环节,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终止招聘程序。

4.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岗位核减和取消

此次“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要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于2026年5月17日在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zyjsxy.cn/)公布。

(四)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须于2026年5月19日20: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申请岗位改报。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考前一周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s://btksfw.cptae.com/tip/)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招聘岗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政治素养、语言理解与应用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判断能力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予以通知。

(七)面试

1.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2.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课的形式,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予以通知。

3.面试计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1.“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zyjsxy.cn/)公布。

(九)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十)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并形成考察材料及用人意见。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原则上采取现场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

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吃苦奉献精神、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注重工作实践和本人一贯工作表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十二)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聘用时间以人员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入职两年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招聘程序解除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或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新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规〔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新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三)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超过时限未参加考试相应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招聘公告由新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7173023;15352668110(巢老师)

                           13364933105(孙老师)

监督电话 :   0902-7173021;17590073026(李老师)

 

附件:

1.2026年新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6年新星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新星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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