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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6年07月07日    信息来源:    编辑: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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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10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启动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招聘12个岗位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乌鲁木齐第二钢铁厂技工班,201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建第二师铁门关市。学院占地总面积1356.84亩,建筑面积36.6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456人,专任教师60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98人。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兵团特色优势产业,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8个专业大类55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4所院校联合开展“职本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院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首批兵团工匠学院、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工业控制、移动应用开发项目国家集训基地等。2025年,与奥什工业大学揭牌成立“亚心工坊”(中文+技能)国际职业教育合作平台。学院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国家级名师名团队23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获得者27人。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名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等教育教学团队12个。新疆工匠、兵团突出贡献专家、兵团青年岗位能手等省级荣誉获得者28个。近5年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63个,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竞赛奖项35项。其中,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学院斩获1金2银8铜;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学院荣获2金4铜。学院现有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兵团级重点专业5个,兵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3门,兵团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兵团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兵团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兵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个。

学院拥有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6个,生产(经营)性实训基地8个,产教融合实践平台37个,理实一体化教学实训场所200余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285个。学院牵头成立全国智慧能源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为38个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5%以上。

学院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夯实办学根基、提升育人质量、优化办学格局。学院坚持立足南疆、面向兵团、服务新疆、辐射中亚办学定位,建成以工科为主,工、农、理、经、管多学科融合发展,以装备制造类专业群为核心,以新能源、纺织服装类专业集群为特色,以电子信息、土木建筑、现代农业类专业为重点的兵团特色一流职业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12个岗位,21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本次招聘工作地点为第二师铁门关市敬业大街2号。

(二)招聘对象

符合《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条件的,面向社会招聘2026年应届、历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三)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1987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其他不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兵人社发〔2026〕16号)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10:00至7月20日19:00。

2.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3:00、16:00—19:30)。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3800096631@qq.com(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代码):

①报名表word版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PDF扫描件等材料。

③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公告附件4)。

④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⑤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3)。

⑥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⑦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见公告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7月7日10:00至7月21日19:00。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6年7月20日19:00前邮箱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

2.资格审查要求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具体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三)岗位核消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资格审查截止后3日内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笔试

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岗位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10的需要进行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要求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8月1日11:30-13:00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2026年8月1日16:00-19:00

心理测试主要用于评估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六)面试

招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且需要笔试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不需要参加笔试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实际情况不低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考试期间,对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话手表等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2.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2026年8月2日

面试形式:试讲+结构化问答

面试时长共15分钟,试讲10分钟,结构化问答5分钟。

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自行选择并准备PPT。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结构化问答占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具体地点在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予以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招聘学历为本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问答)。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本次招聘考试,依次递补后续报考人员。体检环节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报考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兵人社发〔2026〕1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学院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学院、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学院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体检情况、考察结果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试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自签订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学院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规〔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五、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三)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

1. 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 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2026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5.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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